第二百一十六章 曝光死
??丁家的人也傻眼了,完全没有想到程青会这么的毒,居然叫来了媒体人。 ??这是完全不给人活路了啊,明摆着是要将事情给闹大,扩大化,彻底搞臭他们。 ??他们现在也醒悟过来了,这些个长舌妇人完全不对劲啊。 ??正常情况下,程青都那么说了,镜头对准了她们的时候,她们应该闪躲才是。 ??可她们却没有一个人躲避,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,任由镜头拍摄。 ??这种反常的举动给了丁家一个讯号,她们不是动不了,而是不敢动。 ??就在丁家人感觉上当了的时候,更坏的结果来了。 ??很突然的,那些长舌妇人开始发挥作用了,对着镜头就是开始大声呼喊着说道。 ??并且将手指向了一旁丁家的丁琳。 ??“是他,就是这个女人,是这个女人拿钱让我们办事的,就是这个女人,出钱造谣,我们也只是拿钱办事的而已,罪魁祸首就是这个女人。” ??“对对对,就是她,那天她找到我们,给了我们一人一万块钱,让我们来这个小区里面造谣生事,全部都是她让我们这么做的,她才是幕后主使。” ??“是的,这个女人前几天还又找到我们,每人给了五万块钱,让我闭嘴,作为封口费,不要把事情说出去。还说如果我们说出去,一定要让我们好看,让我们把事情全部推给那个男人。” ??…… ??“你们,你们再乱说些什么,都给我闭嘴,闭嘴啊,听到没有!” ??丁琳一瞬间面色惨白,看着这些人,完全没有想到她们会忽然反水,反咬自己一口。 ??这剧本完全与她想象中的不一样啊,看着那镜头对准自己,丁琳顿时都快要疯了,破口大骂道。 ??“别拍我,别拍我……” ??“听到没有,全部给我滚开,不要对着我!” ??“各位记者,那个女人叫做丁琳,是丁氏商贸建材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,她父亲是丁家的丁金,丁氏商贸的法人代表和董事长。 ??我作证,就是丁琳想要陷害栽赃纪月蓉女士。 ??那天我也在场,我曾试图劝阻过她,但是她没有听进去。 ??还威胁我。 ??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他们丁氏商贸的人,是他们丁家人。 ??现在,他们还想要把脏水泼在我身上,先要来一招金蝉脱壳之计。 ??他们十分的卑鄙无耻。 ??而且我还可以举报他们公司偷税漏税的问题。 ??他们一家子都是吸血鬼。” ??一向怂的像狗一样的王栋梁,这个时候忽然的爆种了,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勇气。 ??眼看着今天要是不痛打落水狗,那以后可能就没有了机会。 ??因此,他再也顾不上忌惮和恐惧,主动地对着记者媒体人说道。 ??把事情的经过补充的更加详细和具体。 ??甚至,他还担心一口咬不死丁家人,坦白了对方税务问题和财务问题。 ??“你,你胡说,你给我闭嘴,记者朋友们,千万不要相信他的话,这一切都是他们故意安排的,这是他们想要对我们不利。” ??“没错,记者朋友们,不要相信他们的鬼话连篇,他们都被程青给购买了,程氏集团那么大的集团公司,他们肯定是被收买了。” ??丁家的这几个人这下子都狼狈不堪了,一个个面对媒体的镜头,彻底失去了往日里的淡定和风采从容一面,活像是一只只热锅上的蚂蚁一般,爱是疯狂的狡辩与乱咬人了。 ??这时候,他们也顾不上自己的言论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严重后果了。 ??因为如果今天洗刷不掉这一切的话,一旦这个视频公布出去,他们丁家就陷入了舆论的浪潮中。 ??到时候都不用程青亲自动手,他们自己就会被彻底的打垮。 ??被网民的口水给喷死。 ??被互联网的舆论给淹没掉。 ??公开的谴责将会让他们丁家和他们丁家人的公司社会性死亡。 ??“我们有证据的,我家有监控点,这个女人来送钱的录像还在我们家里面存着,我们没有撒谎,都是这个女人让我们这么做的。” ??“对,她给我们的钱还在呢,你们要是不信,我们可以把钱拿出来的。” ??一看丁家人还想要辩解,那些长舌妇人顿时来劲了,纷纷的对着镜头说道,居然还保留有证据。 ??程青的笑容逐渐绽放了开来。 ??心中暗道,果然有一些事情,还是需要李元这样的人去做的。 ??这些长舌妇人,都是程青请李元去摆平的。 ??现在看来,李元完成的非常好。 ??这些长舌妇人完全不敢有任何的反抗之心,反而是死咬着丁家人不松口。 ??这点还真的是让程青没有想到。 ??“有机会一定要问问他到底用了什么什么手段,居然让这些人这么听话。” ??程青暗自嘀咕道。 ??不过,他用屁股都可以知道,李元的手段肯定不会是什么正常的手段。 ??否则,这些长舌妇人都是常年的滚刀肉,可没有她们现在表面上看上去的那么乖巧。 ??她们都是一群人精。 ??精明的很。 ??“你们胡说,你们胡说,你们胡说……” ??“不是我,不是我,是他,是他……” ??丁琳这一刻的精神彻底的显得有些崩溃了。 ??看着那些记者蜂拥而至,朝着他们这里跑过来。 ??她的脸色惨白无比,尖叫着指着王栋梁,还妄图将事情给推诿到王栋梁的身上。 ??“丁总,这件事情到底是不是真的? ??是不是真的如同程总他们所言的一样,是你们雇人散布谣言来污蔑别人的? ??你们是出于什么目的这样做的? ??你们不觉得这样的行为很可耻吗? ??而且你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。 ??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五条细则……” ??“丁总,是不是因为丁晓颖小姐的关系,所以引起了你们的报复心理? ??这才想要造谣污蔑纪月蓉小姐的清白名声? ??是不是这样? ??请你们正面回答一下好吗?” ??“丁总,作为程氏集团的合作商,这一次的事件之后,你们与程氏集团的合作还会继续吗? ??你们觉得,这件事情会给你们丁氏商贸公司以后带来什么样的影响的? ??会阻碍到你们今后的发展规划和企业前景吗? ??丁总,请您回答一下我的问题好吗?” ??“丁总……” ??“丁总……”